一、第一标段
第一名: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;
第二名:北京大成(南京)律师事务所;
第三名:北京金诚同达(南京)律师事务所。
二、第二标段
第一名:北京大成(南京)律师事务所;
第二名:北京金诚同达(南京)律师事务所;
第三名:北京观韬中茂(南京)律师事务所。
公示时间为7月4日至7月6日。若有异议,请与许晶联系,联系电话,18066119937。
一、第一标段
第一名: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;
第二名:北京大成(南京)律师事务所;
第三名:北京金诚同达(南京)律师事务所。
二、第二标段
第一名:北京大成(南京)律师事务所;
第二名:北京金诚同达(南京)律师事务所;
第三名:北京观韬中茂(南京)律师事务所。
公示时间为7月4日至7月6日。若有异议,请与许晶联系,联系电话,1806611993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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